1997年的残疾人教育法案(IDEA)是1975年所有残疾儿童教育的最新重新授权。该联邦立法为提供了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结构和资金,以超过620万儿童年龄在3和21岁之间的教育残疾。教育障碍包括自闭症,行为障碍,失语障碍,发育延误,听力障碍,发育迟滞,多种残疾,矫形障碍,其他健康障碍,具体的学习残疾,语言障碍,创伤性脑损伤和视力损害。
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的推动始于涉嫌残疾儿童通过常规课堂的干预措施,以便在该环境中取得成功。如果基于教室的干预不成功或不足,则使用不良和语言适当的评估措施,单独和全面评估孩子。在评估完成后,儿童的教师,父母,学校管理员,特殊教育教师,学校心理学家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商举行会议,讨论评估结果,并确定儿童是否具有教育残疾。如果孩子有残疾,该组织成为儿童个性化教育计划(IEP)团队。
IEP团队成员编写IEP,确保孩子提供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团队成员决定儿童在最像不稳定同龄人的环境中所需的教育和相关服务,也称为最少限制的环境。有一系列选项,用于安置残疾学生,包括具有特殊教育支持的正规教室,特殊教育教室,具有小的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以及在学校环境中无法取得成功的儿童的本地服务。残疾儿童可用的一些相关服务包括职业治疗,物理治疗,社会工作,医疗援助和咨询。
IEP团队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确定儿童书面的适当性。每3年一次,团队决定如果孩子需要进一步评估规划目的。此外,此团队在任何时候举行一个孩子展示对学术表现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和/或情绪问题。团队成员需要进行功能性行为评估(FBA),以检查前一种行为中的任何模式和儿童行为的后果。一种表现确定可以在这个时候举行,以确定孩子的不当行为是他或她的残疾的表现。在此评估之后,该团队将创建一个行为干预计划(BIP),其中包括积极行为支持(PBS),以协助该儿童适当行为。一旦儿童转弯14岁,IEP团队也必须每年讨论该学生的计划,以从中学到高等教育或就业环境过渡。
儿童及其父母有许多文件的权利,与这个想法有关。例如,如果他或她有诊断的教育残疾,没有孩子可以拒绝服务。在进行个人评估之前,必须从父母获得书面许可。如果他们不同意其孩子的IEP程序的任何部分,父母还有权要求独立个人评估或调解员。鼓励并预计父母在儿童教育规划中可以尽可能多地参与。
目前正在审查与想法有关的一些主要问题。例如,一些教育工作者担心残疾儿童在继续违反学校政策时不能充分训练。另一个问题与确定特定学习残疾的标准有关。重新授权在2004年秋季完成。
参考:
- 特殊(1997年)委员会。发现想法:CD2000。阿灵顿,弗吉尼亚州:作者。
- Hallahan,P.,&Kauffman,J. M.(2000)。特殊学习者:特殊教育介绍(第8届)。波士顿:Allyn&Bacon。
- 想法实践,http://www.ideapractics.org.
- 国家儿童和青少年信息中心,http://www.nichcy.org.
- S.教育部。(1999)。协助各国为残疾儿童教育以及残疾婴儿和幼儿的早期干预计划。联邦登记册,64(48),12405-1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