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囚犯而言,此类决定意味着提前释放或定义释放条件。对于公众来说,囚犯重新进入了对安全和社区融合的担忧。尽管在某些国家 /地区对康复的热情逐渐减弱,但通过使用风险评估的进步并与惩教机构合作,假释是理想的选择,可以为犯罪者康复做出贡献,同时还解决公众和政治家对公共成本和风险的持续关注安全。
尽管在过去三十年中立法变化,但假释仍然是刑事司法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国际和国内层面上,假释继续被依靠,以确保罪犯从监禁范围及时过渡到社区监督。通过这种方式,当罪犯从监狱回到社区时,它是罪犯的收费站。通过法律和政策告知的假释决策者,并按案例确定所需的通行费。尽管各国和司法管辖区都有差异,但他们的决定通常是通过有关资格的准则来告知的,沙漠或判断的某些要素,即囚犯已经根据其犯罪的严重性服务了足够的时间,并且判断社区安全将会根据not be jeopardized by the offender’s release.
假释定义
使用假释一词的变异性是进行假释研究和实践审查的障碍。在本条目中,假释是指可酌情释放或条件释放。前者反映在刑期到期之前的释放,而后者反映了罪犯必须予以强制性假释时必须符合的条件的指定。通常,如果不满足条件,则可以将罪犯返回进一步的监禁期。一些司法管辖区对社区违反了较早版本的违规行为的限制限制了假释释放的准则。
假释上下文
尽管由于公共政策的逐步转移向犯罪解决方案的关注,对假释的兴趣逐渐减弱,但2001年对由假释机构协会进行的对美国假释管辖权进行的审查表明,具有立法释放权限的假释委员会在大约三分之二的州和联邦惩教管辖区。同样,在加拿大,所有省份和联邦惩教系统都有假释委员会,尽管联邦委员会对某些省级罪犯具有管辖权。的确,在假释政策和培训方面,加拿大一直是许多国家的典范(例如澳大利亚,百慕大,英国,香港,新西兰和俄罗斯)。
几个例子将有助于突出假释的范围及其对矫正和社区的潜在影响。2003年,美国假释委员会就发布或撤销做出了10,771项决定。在2004年至2005财政年度,宾夕法尼亚州的缓刑委员会和假释委员会就假释行为和19,624个假释的面板/访谈进行了9,588次听证。2005年,马萨诸塞州假释委员会进行了大约10,000次面对面的听证会,并就约20,000例案件做出了决定。很难确定每年做出的假释决定的确切数量,但是从这些数据中合理的推断表明不会夸大40万。此外,由于罪犯在假释和判决期满时都被释放,因此每年释放近60万罪犯并返回美国社区,这并不奇怪。
在加拿大,数字较小,但同样引人注目。2005年,国家假释委员会做出了22,295个决定。此外,该董事会与受害者就发布决定进行了16,711多次联系,并审查了22,900个赦免请求。尽管这些数据不能控制人口率,但假释决策显然影响了许多罪犯,他们的家庭和整个社区的生活。
在美国,从1980年到2003年,州监狱的酌处假释比例明显从约55%减少到约22%。在同一时期,强制性假释释放(施加的条件)从约18%增加到约36%,而句子的到期仅适度地从14%增加到19%。这些变化部分是由于法定的变化消除了假释释放,部分原因是假释委员会在刑期到期之前释放罪犯的不愿增加。假释决策的这种趋势是假释决策研究的潜在贡献,也许可以通过公共政策的角度,尤其是在北美的角度来理解。
在1970年之前,人们认为应使用刑事司法系统来恢复罪犯。这反映在不确定的量刑和自由释放惯例中。但是,出现了有关有效康复计划证据的疑问,这与对报应的利益增加了,作为解决刑事司法问题的一种手段。这个恰好的模型侧重于判决的决定性和一致性,这与早期的酌情模型不一致。这种司法模式还谨慎地提倡。然而,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威慑理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伴随着对惩罚的胃口。这很快导致监禁率提高,随后增加了监狱成本。这个时代的公共政策通常有争议的证据就减少再犯的干预措施有争议,并忽略了假释作为解决监狱人口增加的可行战略。只有自1990年代后期以来,积累了关于风险评估和惩教计划的大量证据,并将其广泛传播到刑事司法官员,这表明假释的新模式可能会被盈利地整合到刑事司法系统中。尽管如此,这些数据仍然经常以意识形态为基础进行激烈的争论。 Encouragingly, in 2005, the U.S. Congress introduced legislation to allocate $300 million over 4 years in an effort to more successfully transition prisoners to the community. These reentry initiatives highlight how parole might be well situated to complement existing sentencing and correctional strategies, thereby enhancing public safety through attention to evidence-based practice.
重要的是,政府出版物描述了假释政策,假释委员会成员培训以及假释的当代角色。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上面引用的培训手册说明了采用的几种不同方法,但这些出版物中很少有人能公开解决假释决策的问题。此外,除了1970年代和1980年代对标准化风险评估工具的一系列研究之外,学术界通常忽略了假释决策作为研究主题。考虑在内容(风险评估,决策框架),过程(决策策略)和结果(累犯,有效的惩教计划)方面考虑假释研究,突出了需要进一步进行系统调查的领域。
假释内容
最初,在1970年代中期,鉴于对临床意见的依赖,研究人员试图通过开发统计工具的开发来提高准确性,从而区分成功的发布和假释失败。许多假释委员会继续使用此类工具来区分囚犯之间的风险水平,并且在假释决策树和矩阵中常规考虑风险。与主观专业判断相比,人们一直发现这种工具对结果更具预测性。此外,它们有助于降低假释风险不当的罪犯的频率不当,从而提高了释放良好假释风险的罪犯的速度,并减少了不必要的监禁支出。对于规定的假释,对风险的评估似乎用于告知董事会施加的条件类型和数量。
但是,风险评估工具明确地从犯罪者或其背景下的任何因素中明确消除了。因此,重要的是不要考虑其他信息。实际上,实证研究表明,从统计工具中得出的风险估计并不是决策者实现释放决策的唯一因素。例如,发现罪犯的刑事和机构历史以及先前的释放建议会影响假释的决定。有趣的是,访谈的使用似乎并不能提高预测假释成功的准确性。
在加拿大,已经开发了一个指导假释决策者集成统计和其他信息的框架。该框架使用统计风险评估工具作为其锚点,概述了特定的其他领域(犯罪历史,风险管理,抑制剂,特定案件因素,机构调整,罪犯变更和释放计划)。初步结果表明,该框架的使用导致降低决策错误和假释结果的高预测准确性率。此外,反馈表明,该框架有助于提供决策原理,并且在培训新假释委员会成员方面非常有用。
假释过程
假释释放显然涉及做出判断。因此,需要酌处权。但是,需要研究来证明假释决策是一致的和歧视的,也就是说,董事会成员将对同一案件做出类似的决定,并且他们将区分代表良好和差的假释风险的案件。重要的是,这种区别还应通过后续研究来证明假释决策的有效性。迄今为止,文献中已经描述了两种假释决策方法。首先是马里兰州看到的矩阵或网格方法,它整合了犯罪的严重性(纵火,杀人罪,谋杀,强奸,抢劫,抢劫,袭击,入室盗窃罪)和风险(对先前的犯罪历史,时代的年龄评分了信息,在建立与矩阵的每个单元相对应的时间范围内,在当前的犯罪,无时间犯罪,事先逃脱或假释的违法行为,使用物质使用)。第二个是顺序或决策树方法,如宾夕法尼亚州所见。通过分配犯罪类型,风险/需求评估,机构编程和机构行为的评级,累积分数有助于确定罪犯是否可能是良好的假释风险。顺序方法通常将更多的因子纳入过程中,而不是矩阵。 Both approaches are intended to provide structure to parole decision making, but empirical evidence describing and validating the mechanisms underlying these methods is almost absent. Nonetheless, transparency of the decision process should yield less capricious parole decisions.
假释结果
最终,假释委员会对假释违规负责,但这是对假释决策的不精确措施。动态风险预测表明,近端因素在风险评估及其管理中很重要。因此,如果由于在社区中的恶化而决定假释囚犯,并且在6个月后(例如,用毒品进行重新宣传,失业,稳定住宿的丧失),这意味着,这意味着,这是否意味着最初的授予假释的决定是有缺陷的吗?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希望拥有一个定义可以比较决策的质量决策模型的实践标准。与这种练习标准的一致性可能是评估假释决策的更合适的标准,而不是结果。令人鼓舞的是,从重新进入的角度来看,酌情假释释放似乎比强制性释放更为成功。后一项研究控制着犯罪类型,先前的记录,年龄,种族,教育和性别,发现那些通过酌情假释从监狱释放的人的可能性是强制性释放的人的两倍以上,以成功完成假释期。
鉴于做出的假释决定的数量以及不准确决定的后果,假释似乎是乐观的领域。确实,假释可以成为囚犯参与计划并遵守监督条件的重要动机。最重要的是,即使减少决策错误也将带来显着的收益 - 个人,社会和财务。
参考:
- Burke,P。(2003)。新假释委员会成员的手册。从http://www.apaintl.org/resources/documents/publications/handbook.pdf检索
- Burke,P。和Tonry,M。(2006)。成功的过渡和重新进入更安全的社区:假释的行动呼吁。马里兰州银泉:有效公共政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