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认罪是对无辜者口头或书面犯罪的叙述。研究表明,无辜的人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承认,出于不同的原因 - 以三种类型的虚假供词来证明:自愿,合规和内在化。从经验的角度来看,本条目解决了我们对虚假自白的理解,其发生频率以及使无辜者处于危险的审讯方法的发展。
虚假的自白是法医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在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后果中观察到。从历史上看,供认证据被认为是可以在审判中提出的最有罪的证据形式,这种信念受到其对陪审团决策的影响的支持。即使有争议,未经修复和与其他证据相矛盾,供认也是定罪的推动力。
在这种现象的许多著名例子中,有1989年臭名昭著的中央公园慢跑案,其中五名十几岁的男孩承认在纽约中央公园(New York Central Park)残酷殴打和强奸一名女性慢跑者。即使男孩受到了漫长而严厉的审讯,但供认充满了事实错误,此后不久就撤回了他们的供词,并被DNA测试被排除在精液中,每个人都在审判中被定罪 - 仅根据以下基础,这些基础是基于他们承认。直到13年后,当一名连环强奸犯从监狱前进到承认时,他们才被免除。他的认罪背叛了对犯罪的第一手知识,并得到了与原始DNA样本的匹配。
虚假供认的问题
慢跑案是臭名昭著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从1692年的塞勒姆女巫审判开始,当发现供认的犯罪没有被犯下(例如,所谓的受害者活着)或在身体上是不可能的(例如,悔者在其他地方显然是其他地方)时,许多虚假的自白浮出水面。)或当逮捕真正的肇事者时(例如,通过弹道证据)。的确,随着越来越多的错误定罪,通常是由于新证据的新现有DNA测试而导致的,很明显,有15%至25%的人被定罪的人承认。此外,在进行审判之前,发现了许多虚假的供词,没有被警察报告,媒体没有公开或导致辩诉交易,并且从未有任何竞争,从而证明已知案件代表了冰山一角。简而言之,尽管不可能知道虚假供词的流行率,但很明显,它们是有规律性的,因此了解它们的出现以及如何预防它们很重要。
假供词的类型
罪犯和无辜的嫌疑人都可以承认,分别提供真实和虚假的自白。基于索尔·卡辛(Saul Kassin)和劳伦斯·赖特斯曼(Lawrence Wrightsman)引入的分类学,现在通常将后者分为三种类型:自愿,合规和内部化。
自愿的虚假供词
在没有警察的压力的情况下,当人们自由承认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罪行时,就会发生自愿性虚假供认。有时,无辜的人以这种方式自愿供认,以保护实际的肇事者,通常是父母或孩子。然而,在其他时候,自愿性供词是由于对关注的病理渴望而引起的,尤其是在新闻媒体报道的备受瞩目的案例中。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自我惩罚需要减轻对其他违法行为的内gui感;或无法将事实与幻想区分开,这是某些心理障碍的共同特征。正如实际已知案件所揭示的那样,自愿性虚假供词的基本动机与制造这些供应的人一样多样化。
许多备受瞩目的案例说明了这一点。1932年,飞行员查尔斯·林德伯格(Charles Lindbergh)的婴儿被绑架,促使大约200人自愿供认。1947年,伊丽莎白·肖特(Elizabeth Short)是一位年轻的,有抱负的女演员,后来被称为“黑达利亚(Black Dahlia)”,因为她的黑发和服装,在洛杉矶被残酷地谋杀,她的裸露身体将一半切成两半,促使有60多人承认,大多数男人,是男人,。在1980年代,亨利·李·卢卡斯(Henry Lee Lucas)错误地承认了数百起未解决的谋杀案,主要是在德克萨斯州,使他成为历史上最多产的连环悔者。最近,约翰·马克·卡尔(John Mark Karr)于2006年夏天在泰国被捕,因为他似乎自愿承认1996年未解决的1996年谋杀案乔恩·贝内特·拉姆西(Jon Benet Ramsey)是科罗拉多州博尔德的6岁选美选美选美选手。卡尔对犯罪的事实非常熟悉。最终,在他的前妻将他置于另一个状态之后,在犯罪现场的DNA测试之后,他并没有被指控,这涉及另一个仍然不明的人。
合规的错误供词
与无辜者承认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相反,这些供词是通过家人,朋友以及最著名的是警察审讯过程所引起的众多虚假供词。
在许多案件中,嫌疑人投降了要求供认,以摆脱局势的压力和不适感,避免受到伤害或惩罚的威胁,或获得应许或暗示的奖励。这种供认仅仅是嫌疑人的公共遵守行为,他认为供认相对于拒绝的短期收益超过了长期成本。美国的历史包含了许多关于这种供认的故事 - 就像1692年的塞勒姆巫婆审判中一样,当时约有50名妇女遭受酷刑并威胁要供认巫术。在中央公园慢跑案中也说明了这种虚假认罪,其中所有男孩在被捕时立即撤回了他们的供认,并说他们是因为害怕并希望被允许回家的供认。在审讯室中,有许多特定的奖励措施,例如被允许入睡,吃饭,打电话,回家或养活吸毒的习惯。终止质疑的愿望可能特别是年轻,绝望,社交依赖或焦虑的人的渴望。正如本条目稍后所讨论的那样,某些常用的审讯技术增加了警察引起的符合符合性虚假供词的风险。
内部的虚假供词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暴露于高度启发性和误导性的审讯策略,无辜但脆弱的人不仅符合对认罪的需求,而且还内化了对他们有罪的信念。在极端情况下,这些信念伴随着对他们所做的事情,如何以及原因的详细错误记忆。
18岁的彼得·赖利(Peter Reilly)的案例说明了这一现象。赖利(Reilly)发现他的母亲在他们家中死亡时打电话给警察。警方进行了一次探测器测试,并告诉赖利,他没有失败,这是不正确的,但表明尽管他缺乏有意识的回忆,但他还是有罪的。After hours of interrogation, Reilly transformed from certain denial to confusion, self-doubt, a change in belief (“Well, it really looks like I did it”), and eventually a full confession (“I remember slashing once at my mother’s throat with a straight razor I used for model airplanes”). Two years later, independent evidence revealed that Reilly was innocent. The case of 14-year-old Michael Crowe, charged with stabbing his sister, similarly illustrates the process. At first, Michael denied the charge. Soon, however, he conceded, “I’m not sure how I did it. All I know is I did it”—an admission that was followed by lies about the physical evidence. Eventually, the boy concluded that he had a split personality—that “bad Michael” killed his sister, while “good Michael” blocked out the incident. The charge was later dropped when a local vagrant with a history of violence was found with the girl’s blood on his clothing.
为什么无辜地承认?
人们对自己没有犯下的犯罪承认的原因是无数且多方面的。有时,一个人可能在朴素,合规,暗示,妄想,焦虑或以其他方式受到损害,因此产生虚假认罪的压力几乎不需要疑问压力。在这些情况下,临床测试和评估可能有助于确定个人嫌疑人容易容易受到认罪。然而,在其他时候,正常的成年人(并没有过于天真或受损)承认他们并没有承诺以应对警察讯问的压力。的确,社会心理学研究充分表明,人类受到权威人物的深刻影响,可以诱使以对自己和他人有害的方式行事。简而言之,个人和情境风险因素都可能增加虚假认罪的风险。
处置风险因素
多年来,Gisli Gudjonsson及其同事的众多研究表明,并不是每个人同样容易成为虚假的悔者。例如,他们指出,怀疑其倾向的倾向(如Gudjonsson合规性量表所衡量)和建议性(如Gudjonsson的建议性量表所测量)。高度合规的人渴望取悦他人并避免对抗 - 这增加了在高度对抗性审讯中屈服的趋势。那些高度建议的人通常毫无疑问,自尊心较低,并且表现出较差的记忆。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研究中,那些承认并撤回其陈述的人比一般人群获得了更高的建议性得分,而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保持无罪的电阻者获得了较低的分数。
无辜的少年嫌疑人也有危险,他们在已知的虚假悔者的人口中人数过多。少年更有可能遵守权威人物并相信证据的虚假陈述。研究表明,与成年人有关米兰达权利的理解也较少,援引这些权利的可能性较小,并且在承受压力下更有可能承认。
智力降低也是一个实质性的危险因素,因为它与合规性和建议性的提高有关。研究表明,有智力障碍的人不理解其米兰达权利,并且很容易回答一系列问题,尤其是从权威职位的问题上,表明默认响应偏见。它们也受到错误信息的高度影响,这是一种暗示性效应,增加了内部虚假供词的风险。
精神疾病还可以增加虚假供词的趋势。扭曲的看法和记忆,现实监测,焦虑,情绪障碍以及缺乏自我控制的崩溃是许多类别的精神疾病的常见症状。这些症状可能会导致人们在面试和审讯期间向警察提供误导性信息,包括虚假的供词。此外,导致人们更加焦虑的疾病会增加他们做出虚假认罪作为逃避审讯手段的可能性。
审讯风险因素
尽管方法之间存在细微的差异,但典型的警察审讯是一个多步骤的事件,涉及三个过程的相互作用:(1)隔离,(2)对抗和(3)最小化。
首先,审讯者经过培训,可以从熟悉的环境中删除嫌疑犯,并在警察局询问他们,通常是在一个专门建造的讯问室中。在某种程度上,审讯时间是一个危险因素。尽管大多数警察审讯持续了不到2个小时,但对记录的虚假认罪案件的研究表明,审讯的平均值超过16小时。
其次,审讯者面临着嫌疑人的强烈主张,旨在传达抵抗是徒劳的。作为此过程的一部分,审讯者经过培训,以阻止犯罪嫌疑人发行拒绝,驳斥抗议活动,甚至可以证明嫌疑人有罪的据称是无可争议的证据,即使不存在此类证据。从历史上看,测谎仪在这个错误的证据策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许多虚假认罪案件中,警察审查员已经提到了符合和内在化的虚假供词,他们告诉嫌疑人他们未通过探测器测试,即使没有(如彼得·赖利(Peter Reilly)和迈克尔·克劳(Michael Crowe),如前所述)。
第三步是通过提供犯罪嫌疑人来最大程度地减少犯罪,这些嫌疑人感到被对抗被困,道德上的理由或避免表面上的借口,使认罪看起来像是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逃脱手段。在此阶段,审讯者经过培训,建议怀疑其所谓的行动是自发的,偶然的,挑衅的,同伴受到的压力,毒品诱发的,或者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以鼓励供认。实际上,研究表明,最小化策略使人们推断出宽大处理也将从认罪中遵循,即使没有明确的承诺。
关于虚假供词的实证研究
近年来,研究人员试图使用一系列方法来检查虚假供词的各个方面,包括综合案例研究,对现场审讯和录像的自然主义观察,警察和嫌疑人的自我报告,以及为假设设计的实验室和实验室实验- 测试目的。
Saul Kassin和Katherine Kiechel开发了第一个实验室范式,以系统地检查引起虚假供词的因素。在此实验中,从事计算机工作的参与者被指控击中他们被指示避免的ALT密钥。在最初的研究中,通过以快速或缓慢的速度工作,参与者或多或少容易受到操纵的影响。为了操纵虚假证据,有些参与者(而不是其他参与者)接触到一个自称看到他们击中禁止钥匙的同盟国。结果表明,这种虚假的证据大大提高了虚假认罪率,以及参与者将自己内gui的信念内化的趋势,尤其是在参与者中,在很容易受到操纵的参与者中。使用这种计算机崩溃范式的后续研究已复制并扩展了这种错误的证据效应。
Melissa Russano及其同事开发了第二个实验室范式,以调查诺言和最小化对真和虚假认罪率的影响。在他们的研究中,参与者与同盟的研究进行了解决问题,并指示单独进行某些试验并共同处理其他试验。在有罪的情况下,同盟国向参与者寻求个人问题的帮助,诱使违反实验规则。在无辜的情况下,同盟没有提出此请求。后来,所有参与者都被指控作弊,并被一名承诺宽大处理,最小化言论,使用策略或不使用策略的实验者讯问。结果表明,最小化与明确的承诺一样有说服力,不仅提高了真实自白的速度,而且提高了虚假的供词的比率。
鉴于涉及虚假供词的众多不法定罪以及最近的研究,该时机已经成熟了执法专业人员,律师,法官,社会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以评估当前的做法,并寻求不仅可以确保改革的类型犯罪分子的自白,但也保护了此过程中的无辜者。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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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警察心理学概述。